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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信用报告服务机构Centrix上月初公布的最新数据,公司清算数量同比增长了26%。
在结束了疫情期间的宽松政策之后,政府加大了追缴税款的力度,该数据报告指出,现在,无法继续运营的公司数量出现增长。
其中,餐饮业所受到的冲击尤为严重。奥克兰的中餐厅"皇庭大酒楼"(Imperial Palace)、"龙舫酒家"(Dragonboat)和"新世界海鲜酒家"(Sun World Seafood)均于6月至8月底之间进入清算程序。
当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时,清算人会将这一消息通知相关利益方,并要求各债权人确认尚未偿还的金额。
即将进行的清算程序可能会让员工、客户和供应商担忧,未付的工资和款项是否可以收回,以及债权人将以什么顺序得到偿付?
关于公司清算的一些关键问题,本文将为您进行介绍。
如果一家公司破产,我能追回我的损失吗?
这取决于你的角色。在新西兰,企业破产清算时会按照一定顺序来分配补偿。
简单来说,清算流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(比如清算人费用及法律支出等)具有最高优先级,排在第二位的是固定抵押债权人(比如把厂房、设备等资产抵押给银行,银行就是固定抵押债权人);接下来是该公司员工的未结工资、佣金、补偿,以及拖欠税务部门的税款等,这是依据1993年【公司法】(Companies Act 1993)附录7(Schedule 7)"优先债权" 的规定执行的;
浮动债权人、无担保债权人(供应商、客户等)的优先级则依次靠后,公司股东排在最后。
因此明确你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哪种债权关系非常重要。
我是这家公司的雇员,我最多能拿回多少损失?
虽然员工的优先级比较靠前,但员工可获得的优先债权补偿是有上限的。根据2024年最新的关于【破产企业优先偿付令】[Companies (Maximum Priority Amount) Order 2024]的司法解释,从2024年9月30日起,每名雇员的优先债权补偿上限为31820 纽元。
超过这一额度的剩余部分,则将被视为无担保债权的债务进行处理。
公司破产,能向董事本人追责吗?
这要看董事本人的具体情况。
正常情况下,公司如出现负债破产等情况,其责任不会转嫁到董事身上。
但如果董事在经营管理公司的过程中存在鲁莽经营、不当交易、资不抵债时仍然新增债务等情况,是有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。
另外,如果董事为公司进行了个人担保,则需要承担债务。
如果一家公司破产,它的董事能够再重新建立另一个新公司并从事相同业务吗?
这涉及所谓的"凤凰公司"(phoenix company)。顾名思义,"凤凰公司"寓意"浴火重生",指的是企业在清盘后通过设立新公司继续运营的做法。
新西兰是在2007年将凤凰公司引入【公司法】中进行规范的。这类公司通常是指在破产公司开始清算之前或之后5年内的任何时间,使用与破产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名称的公司。
而根据【公司法】的规定,在破产公司开始清算的5年内,其董事不得在凤凰公司担任董事、参与推广、组建或管理,或者从事与此前公司相同的业务。
如果违反这些规定,涉事个人可能被判定对凤凰公司的部分债务承担个人责任,同时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然而实践中存在一个问题:如果该董事再次创业时选择的企业名称与此前的破产公司完全不同,并且不存在任何可供联想的关联,则不适用于凤凰公司相关的规定。
因此较为稳妥的方法是在你有意与某家企业打交道前,提前到Companies Office网站上按董事姓名进行查询,看其经商历史中是否存在任何法律问题,或可作为一个判断风险的参考。